干部培训方案定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市局的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根据自治区、集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局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培训效果评价的实施,督促各方在培训工作中,把好项目立项审批关,落实好培训计划,做好项目的效果跟踪反馈工作,及时对量化考核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的对象,是市局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采用量化考核、累计得分法,实施培训项目效果评价。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四条 培训立项
1、培训目的是否符合市局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经营管理、生产科研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
2、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培训目的的要求,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
3、培训方式是否符合培训目的和内容的要求,体现节俭、务实的原则,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 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1、课程设置是否切合实际,既符合培训立项的要求,又能被参训人员所接受;
2、培训教材是否适用、符合教学和参训人员的需要;
3、师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教学方法及教学活动是否适合参训人员;
4、教学设施能否满足教学的需要;
5、参训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是否达到培训立项的要求;
6、教学管理是否正规、严格,后勤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六条 培训项目的参训人员学习考核
1、参训人员能否积极主动地配合教学工作,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参训人员能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院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培训承办单位的管理,注重自身形象,维护集体荣誉;
3、参训人员培训成绩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
第七条 培训项目的效果跟踪反馈
1、参训人员知识水平的提高,包括知识的更新、知识结构的改善、知识面的扩宽等,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2、参训人员工作能力的提高,包括掌握新方法、新技能等,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3、参训人员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有较大收获;
4、参训人员培训成果汇报(包括论文、学习体会、学习收获报告等)是否对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有指导意义。
第三章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第八条 培训项目评价指标采用量化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三大项,分别为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参训人员学习情况、效果跟踪反馈,各大项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成若干子项。
第九条 培训项目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的大项采用累计得分法,子项采用好、中、差三个等级。评价内容根据不同的权重赋予不同分值,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为35分,参训人员学习情况为15分,效果跟踪反馈为50分,通过累计各项打分确定评价效果。
第四章 评价程序
第十条 培训立项的评价。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拟定的培训项目,根据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
1、市局各单位副总师以上干部及其中青年后备干部、市局级以上专家及学科技术带头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对外合作人才及有关重点岗位骨干人员的培训项目,由市局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评价。通过评价的培训项目,作为指令性计划列入市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由市局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由市局统一支付;未通过评价的培训项目,作为各系统重要岗位干部业务培训项目进行立项评价。
2、各系统重要岗位干部业务培训项目,由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评价。按照自主培训和市场化培训管理模式,评价采取公布培训项目,由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根据需求情况进行选择,拟定培训人数的方式进行。符合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需求的培训项目,作为指导性计划列入市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由相应单位或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支付;不符合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需求或需求较少的培训项目,作为一般性干部业务培训项目进行立项评价。
3、一般性干部业务培训项目,按市场机制运作,由培训院校、培训中心组织评价和实施,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或参训人员支付。
第十一条 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价,通过参训人员填写《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评价单》和培训承办单位填写《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评价单》,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培训项目的效果跟踪评价,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领导通过填写《培训项目效果跟踪评价单》,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发〔2015〕11号)、《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干部政策规定,制定如下考察工作方案。
一、推荐考察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推荐考察名额
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
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
(二)资格条件
1、考察人选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符合《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应从现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
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应从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应从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的优秀干部中推荐;还要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借调干部借调时间达到3年以上的在借调单位考察,借调不满3年的在原单位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不宜进一步使用的;
(8)有“一票否决”等影响提拔任用问题或有重要问题的反映、线索具体需要核查的;
(9)对所在地方和单位不断出现安全事件、腐败案件,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任期内经济社会发展位次大幅下滑负有主要责任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的;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被通报不满1年的;
(12)其他原因不宜列为考察人选的。
二、推荐考察方法和步骤
(一)沟通情况。考察组到达后,首先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商定推荐考察工作计划。
(二)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事项。
(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考察组在谈话调研时向谈话对象通报考察任务、推荐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考察方法和程序,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为:原则上单位在50人以上的,股级以上干部参加;50人以下的,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乡镇(街道)的考察人选的参会人员另需增加5名村干部代表。
谈话调研推荐提纲:1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2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请您结合日常了解和工作实际,从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 * 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考察人选,请简要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及推荐理由;
开展谈话调研推荐时,单位党委(党组)需提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名册。
考察组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将调研推荐结果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后,与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协商,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建议人选,报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如谈话调研推荐结果较为集中,也可以不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2、召开推荐会议
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考察组通报考察任务、推荐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考察方法和程序,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谈话调研推荐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考察组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召开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要以审核档案认定的结果为依据,认真核对公示信息,严格把关,采取书面张贴形式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考察组联系电话和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澄清事实。
(六)进行全面考察
1、考察内容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法治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依法行政、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2、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考察对象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要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通过与考察对象熟悉同志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1年的,还要到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了解。需要进行深入考察的,要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查阅干部档案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即出生年月前后记载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涂改、造假等情况,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是否准确,学历学位填写是否属实,干部身份是否真实等。发现档案涂改造假的,应先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拿出意见,再按县管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程序办理。考察组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作为之后进行公示和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的依据。
面上个别谈话之前,考察组应先让谈话人员填写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表、德的专项测评表、作风的专项测评表、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评议表。
面上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原则上单位在50人以上的,股级以上干部参加;50人以下的,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乡镇(街道)的考察人选的参会人员另需增加5名村干部代表。
个别谈话提纲为: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你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确定XX名同志为XX人选考察对象,并已进行公示,您是否同意?请谈谈该些同志在政治素质、担当尽责、勤政廉洁、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介绍情况时,注意通过由本人主导、反映其特点、能力、水平和真实品行的一些实事来说明,突出重实干重实绩和改革导向。干部不足和缺点一定要符合干部个人特性,并有具体事例支撑。
此外,考察组还应与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成员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意见。个别谈话提纲为:请您谈谈XX同志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主动参加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组可以结合实际进行实地察看,考察干部担当作为、勤奋敬业、服务群众等情况。
(七)集体面谈。通过集体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与考察对象集体谈话时,请考察对象介绍本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能力素质及个性特点、廉洁自律、本人主导的能够体现实干精神和创新意识的2-3件大事实事,对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的看法,对本地本单位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等,对自己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含缺点不足)。对考察中反映的需要考察对象说明的问题,听取本人情况介绍。
(八)综合分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要根据个人总结、民主推荐和考察中了解的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汇总、研究和分析,对考察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业务专长、个性特点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不足作出全面准确地评价,并征求有关方面领导及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要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考察材料要全面辩证、客观准确评价考察对象,对干部政治表现既要有定性判断,更要用事实说话,通过具体事例来体现,防止抽象概念组合,避免模糊表述、千篇一律。个人不足要至少提出2条,且明确具体,不能用学习不系统、有时有急躁情绪等笼统概念。
需要形成的材料:(1)考察材料(800字左右,把优势优点写实,把缺点和不足找准;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2)《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核准个人有关信息,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3)《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情况登记表》。(4)民主推荐结果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5)公示材料(一份,含电子版)。(6)主要表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7)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包含本人牵头实施的2—3件大事实事;一式三份,附电子版)。(8)考察谈话记录。(9)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关于考察对象政治素质、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评价意见(红头信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签字,各一式三份);党支部关于考察对象的书面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需就考察对象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以及主动参加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表现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一式三份)。(10)计生、信访、巡察等单位关于考察对象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
(九)考察汇报。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推荐考察情况。
三、考察组人员及工作要求
(一)考察组人员组成
组长:
考察组组成后,统一组织培训。学习《考察工作方案》及《条例》《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推荐考察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条例》、《意见》等要求。考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条例》《意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意见》等有关规定,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凡遇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不擅自作主。考察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考察谈话保密与承诺责任等要求,不准泄漏干部推荐考察中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为谈话人和反映问题的同志保密,坚决杜绝违反职业道德和有损组工干部形象的言行。
2、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考察组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托办个人私事,不准参与与考察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要严格执行回避的有关规定,考察涉及需要回避的必须主动向组织提出回避。
3、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考察组集体负责,考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考察组工作和有关活动负完全责任。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深入细致,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如实反映考察情况。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感情用事,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选人,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防止“带病提拔”。对因考察失实导致选人用人失误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需要。基本上是组织部门与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个别谈话。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六)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扩展资料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当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被考察对象缺点难找,甚至“没有缺点”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偶认为不妨尝试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予以解决。 一是设置准入门槛,提高考察者素质。“打铁先要自身硬”。由于目前对考察人员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考察者水平参差不齐,考察时或因业务水平低找不出问题,或责任心差、有“老好人”思想不愿找问题。为此,应设置干部考察人员准入门槛,通过业务培训、资格考试等方式严格考察人员配备。健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误的考察者严格问责,将考察者打造成合格的干部选用“质检员”。 二是突破时空局限,延伸考察范围。目前,干部考察一般都是在职位出现空缺或领导班子换届时进行,且大都限定在考察对象的工作圈。由于考察时间短,考察面窄,往往导致考不准、察不实。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突破考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时间上,实行突击考察与平时考察相结合,任前考察与跟踪考察相结合,为后备干部建立详细档案;在空间上,不局限于工作单位,将考察范围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广泛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从而使干部考察工作日常化、全面化,有效查找被考察对象的缺点和不足。 三是创新考察手段,提高考察科学性。现在常用的考察方法通常是听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形式比较简单。为提高考察结果的科学性,在谈话中,考察者可适当运用心理学中谈话技巧的相关内容,营造和谐平等、保护谈话人隐私的氛围,让谈话人敢于、乐于反映问题、说真心话。在民主测评中,可将传统的“德、能、勤、绩、廉”五个考核项细化、量化、具体化,从而掌握更准确、更详尽的干部情况。 四是发挥考察作用,确保考察严肃性。当前,在考察者和考察对象中,对干部考察工作存在不积极、不重视的现象,甚至有人认为“考察不过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而已”。要消除这种心理,就应该切实发挥考察结果的作用,对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及出现的争议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缺点影响干部提拔的,坚决不予提拔。通过对考察结果的有效运用,让干部考察真正成为一项“求证未知数”而非“验证已知数”的工作,使全社会对考察结果的严肃性、实效性达成共识。
国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谁可以参加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列入考察培养的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
中青班是各级党校设立的重点培养党政后备干部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简,培训时间为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全脱产培训。参加人员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1,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列入考察培养的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有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现任科级(或以上)职务,正副主任科员(或以上),中级技术职称的本单位部门骨干人员。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学习任务者。
中层干部考核的意义:
员工的工作绩效,是指他们那些经过考评的工作行为、表现及其结果。对组织而言,绩效就是任务在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方面完成的情况;对员工个人来说,则是上级和同事对自己工作状况的评价。企业通过对其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获得反馈信息,便可据此制定相应的人事决策与措施,调整和改进其技能。影响工作绩效的因素主要有四种,即员工的激励、技能、环境与机会,其中前两项属于员工自身的、主观性影响因素,后两项则是客观性影响因素。可用公式表如下:P=F(SOME)
式中P为绩效,S是技能,O是机会,M是激励,E是环境。此式说明,绩效是技能、激励、机会与环境四变量的函数(参见余凯成主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出版社)。
中层干部的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主要是行政管理性的,如制定调迁、升降、委任、奖惩等人事决策;但其目的也有培训开发性的,如绩效考核结果对被考评者的反馈,以及据此结果制定与实施培训计划等。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包括:
1、绩效考核本身首先是一种绩效控制的手段,但因为它也是对员工业绩的评定与认可,因此它具有激励功能,使员工体验到成就感、自豪感,从而增强其工作满意感。另一方面,绩效考核也是执行惩戒的依据之一,而惩戒也是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绩效不可缺少的措施。
2、按照社会主义的按劳付酬原则,绩效考核之后使应论功行赏;所以绩效考核结果是薪酬管理的重要工具。薪酬与物质奖励仍是激励员工的重要工具。
3、绩效考核结果也是员工调迁、升降、淘汰的重要标准,因为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评估员工对现任职位的胜任程度及其发展潜力。
4、绩效考核对于员工的培训与发展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绩效考核能发现员工的长处与不足,对他们的长处应注意保护、发扬,对其不足则需施行辅导与培训。对于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不但可发现和找出培训的需要,并据此制定培训措施与计划,还可以检验培训措施与计划的效果。
5、在绩效考核中,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经过上级的考察与测试,可通过访谈或其他渠道,将其结果向被评员工反馈,并听取其瓜、说明和申诉。因此,绩效考核具有促进上、下级间的沟通,了解彼此对对方期望的作用。
6、绩效考核的结果可提供给生产、供应、销售、财务等其他职能部门,以供制定有关决策时作为参考。
干部培训方案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