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方案定制
1.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近年来,尽管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教育培训工作缺少科学的实施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干部素质的提高是长期...
3.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干部培训以传统授课辅导方式为主,干部参加培训...
4.教育培训约束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动力机制尚不完善,一整套系统、严格...
5.工学矛盾突出成为制约干部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瓶颈靠问题。基层一线征收机关的税收...
(一)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滞后,师资匮乏。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的场所和师资还没有落实,其它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在解决学员食宿等问题上还有较大困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难培训、培训难”情况。
(二)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把干部教育培训当作软任务,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做形式,走过场,浪费精力财力物力人力。
(三)管理不严,存在调学难、管理难问题。干部工学矛盾突出,借口经费紧张、工作忙,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少数干部参加培训只是“交交友,串串门,养养神”,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影响培训的质量。
(四)培训方式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一是教学手段陈旧,一般采用满堂灌鸭式方法上课,授课方式缺乏创新,学员听起来单调乏味。二是培训内容不新,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对现实问题分析得少且不透彻,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急需的业务知识的培训跟不上,存在“一个单子吃药”的问题,难以做到学以致用,影响了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五)激励措施落实不够好。对干部培训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存在培训与使用相脱节现象,干部学习既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形成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弊端。
(一)教育培训工作缺乏系统性。首先,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没有科学明确的界定,教育培训工作零乱无序。其次,对各级干 部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素质结构现状缺乏系统的分析, 教育培训工 作的针对性不强。再次,对教育培训任务缺乏系统分工,教育培 训资源配置不合理。
(二)教育培训标准不够明确。目前,干部教育培训的标准 要求过于笼统模糊, 对不同层次干部的教育培训标准要求没有区 别, 对同一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分工的干部的教育培训标准要求也 没有区别。
(三)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滞后。目前,教材建设管理混乱, 没有一套系统的分层分类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
( 四)教育培训渠道、内容和形式单一,与新的形势和任务 的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干部教育培训主要是输送到各级党校和 行政院校进行政治理论培训, 培训的形式主要以传统授课辅导方 式为主。培训渠道和内容的单一,难以满足培训目标需求的多样 性,培训形式的单一又使培训效率难以提高。
(五)教育培训约束激励机制乏力。干部教育培训缺乏动力, 一整套系统的、严格的、可操作的、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检查、 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尚未形成。虽然干部在任期内有一定的培 训要求,但是,这一培训要求仅仅是泛指的,并没有明确的具体 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成了一项软任务。另外,干部教育培训与干 部使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 客观导向上也造成了干部 轻视教育培训,缺乏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1、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性、系统性不强。主要表现在:干部教育培训过分注重适用性,基本以业务工作所需知识、法规培训为主,一般按“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政治理论、党建知识等培训相对薄弱。部分干部由此认为,只要工作上能应付过去就行,每年完成了规费收入任务就万事大吉,什么道德情操、理想信念、党性休养都无关紧要,以致于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
2、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自觉性不高。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对教育培训存在“三种情绪”,一是厌烦情绪,认为培训工作经常搞,搞得人都接受不了;二是畏难情绪,认为自己又不是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不可能、也没必要钻得如何深、理解得如何透,尤其对培训后即进行考试的,更是感到害怕;三是应付情绪,既然要我参加培训,只有应付一下了事,至于学得怎样都无所谓,导致象执法办案案卷整理顺序这样的基本常识,培训了多次仍有少数干部不会操作的现象发生。
3、培训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趣味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干部教育培训往往只采取填鸭式、灌输式的方法进行,基本上没有采取问答式、座谈式等多数干部容易接受的方式,形成了你讲你的,我听我的;培训内容也只是停留在就事论事上,缺乏趣味性,不能引人入胜,不能给受训人员留下深刻印象。以致于讲课人讲得口干舌燥,听课人听得无精打采,听进去了没有,听进去了多少,不得而知,甚至有个别参训人员一次培训课结束,笔记本上没记上几行字,培训效果可想而知。
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党员作风不够扎实。
理论学习缺乏应有的热情。对理论学习兴趣不浓,主动性不够,以“忙”为理由漠视学习,甚至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二,有些党员进取精神不强。
有的习惯于按照惯性办事,满足于守摊,工作中探索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有的甘当老好人,坚持原则怕丢选票,不想、不愿、不敢得罪人,遇到困难躲着走,模范作用平时看不出来;有的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眼高手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三,部分党员知识更新不足。
部分党员对知识需求的饥饿感,对本领欠缺的恐慌感,对形势不适应的危机感不够强烈,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工作能力的动力减弱,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不够强。四,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党务工作被放在了次要地位,甚至兼职党务干部成了全权代理,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对党员不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一手重、一手轻的现象。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尽管明确了机关党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但落实不够到位;尽管提出了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要求,但落实力度还比较小。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长期得不到充电,对抓党建工作不熟悉,有的要“翻着本本”做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建工作的质量。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1998年3月30日印发。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2010年6月4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是在1998年中央颁布的《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近年来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第十二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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